雨污分流改造
《廣州市排水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規定,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要采取雨污分流等措施來控制地表徑流;此外,排水戶要定期對水質進行檢測,水務局將向社會公布檢測情況。
《實施細則》規定,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的排水工程應根據排水規劃采取雨污分流、地表徑流控制和雨水綜合利用等工程措施,使建設后的地表徑流量不超過建設前的地表徑流量。此外,排水水質要定期進行檢測,檢測項目包括基本檢測項目和行業檢測項目。
基本檢測項目包括PH值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化學需氧量(鉻法)、懸浮物和氨氮??偣?、總鎘、總鉻、六價鉻、總砷、總鉛、總鎳、總鈹、總銀的檢測點應當設置在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水口;其他檢測項目的檢測點應當設置在污水檢測井。雨水檢測井在非降雨時排水的,應當采樣檢測。
而重點排水戶應當定期對水量、水質進行檢測,編制水質檢測報告。重點排水戶不具備檢測能力的,可以委托排水檢測機構進行檢測。冶金、電鍍、化工、印染、制藥、造紙等企業應當每季度檢測1次,其他重點排水戶應當每半年檢測1次。
檢測水質也要定期向社會公布。越秀區、海珠區、荔灣區、天河區、白云區、黃埔區的重點排水戶應當自水量、水質檢測工作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市排水監測站報送水質檢測報告?;ǘ紖^、番禺區、南沙區、蘿崗區、從化市、增城市的重點排水戶應當自水量、水質檢測工作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區、縣級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水質檢測報告。
《實施細則》還規定,市排水監測站應對越秀區、海珠區、荔灣區、天河區、白云區、黃埔區排水戶的排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,并將檢查結果報告市水務局。市水務局應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情況。
改造流程
服務優勢
服務案例